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有资本支持风光氢储产业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依托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院,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减碳统计、监测、核证、碳交易等工作,开展风光氢储、智能电网等技术研发和推广,为新能源发展激发创新活力。
支持风电光伏项目并网和消纳。充分发挥我市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消纳优势,市能源局要加强协调国家能源局、自治区能源局及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土地、并网接入和电力消纳等建设条件,通过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火电灵活性改造、绿电制绿氢、绿电进园区、绿电进矿区、绿电进农村牧区和新能源电力外送等模式,把落实风电光伏项目开发方案中确定的接入电网建设和电力市场消纳作为当前支持风电光伏建设的重要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项目顺利建设并发挥效益。
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壮大绿氢经济,推进大规模氢储示范应用,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目标,市直国有企业要依托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院积极跟进氢能领域的科研及示范项目进展,并逐步深入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相关的技术服务。逐步构建上游绿电、中游绿氢、下游应用的多场景风光氢储全产业链,争取与行业内头部企业合作,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加强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提升能源全产业链水平。
成立风光氢储产业联盟。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要在市能源局的指导下牵头成立新能源产业发展联盟,助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整合新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大型用能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机构优势资源,加强交流做好服务搞好宣传共享成果。多措并举、积极鼓励新能源企业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相互参股,提高产业发展耦合度,共创我市清洁能源产业“风光储氢一体化发展”新愿景、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