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河南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乡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中远期发展目标,此外还明确了专栏重点项目,包括中石化、豫氢装备、氢枫能源、中氢动力、国富氢能、中船718所、中科富海、骥翀氢能、豫氢动力、氢璞创能、擎动科技、锋源科技、势加透博、新飞专汽、厦门金龙等企业均有列入规划清单。
三、氢能产业发展愿景
(一)总体发展愿景
依托我市装备制造优势和区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我市“支撑、辐射、协同”作用,按照“一核、两廊、三基地”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围绕“应用链、供应链、产业链、服务链、制度链”的建延补强,实现优势产品和核心技术突破,推进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示范应用,推进我市氢能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掌握氢能产业链关键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和装备的自主研发能力,打造区域可再生氢制备和储能枢纽、氢能协同应用示范高地以及氢能装备制造高地,加速构建“中原氢谷”产业生态圈。
一核:以装备制造和材料研发为核心,形成高新区氢能产业园为主,牧野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多园区协同发展产业格局。以氢燃料电池汽车及装备制造为发力点,以能源领域新材料研发基础形成差异化优势,逐步推动“制—储—运—加”核心装备和零部件引进,形成区域氢能产业链资源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我市氢能产业高速发展。
两廊:协同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依托“京港澳高速”走廊及相关脉络,连通本市主要氢源、应用场景和重点园区,持续纵向辐射延伸,完善氢能供应体系,突破示范瓶颈,逐渐形成氢能供应链网络;积极融入和服务“郑汴洛濮”氢能走廊,发挥新乡区位中心关键支撑能力,打造走廊补给中转赋能站,与郑州及其他地区一体化融合发展。
三基地:一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基地,围绕全市市政车辆、平原示范区/原阳县冷链物流中心、经开区“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市北部矿山等多点协同开展燃料电池示范;二是可再生氢储能示范基地,依托豫北乃至华北—华中地区风光资源优势,以及卫辉、辉县土地、水源等资源优势,持续配套开发氢储能及抽水蓄能,形成区域氢能枢纽节点;三是氢基绿色工业示范基地,以河南心连心、中新化工、新乡化纤等重点化工企业为依托,开展新型绿色化工、热电联供等项目示范,为本地氢储能开发提供规模化消纳空间。
(二)产业发展目标
我市氢能产业规划分为近期(2022—2025年)、中期(2026—2030年)和远期(2031—2035年)三个实施阶段。其中,近期为产业集聚和试点示范阶段,中期为产业规模化示范阶段,远期为产业市场化发展阶段。
近期(2022—2025年):逐步完善氢能产业链,推动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实现产业布局初步成型。开展“风光氢储”试点应用,建成氢储能电站2-3座,氢储能规模达100MW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8000吨/年以上;适当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10座;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本市运营规模达到500辆,对外生产销售规模达到1500辆;氢基绿色化工示范规模持续扩大,规模化生产绿色化肥工艺取得突破;引进或培育1—2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带动产业链融通发展。至2025年底,我市氢能产业生态圈雏形初现。
中期(2026—2030年):氢能产业呈规模化高速发展势态,产业链布局完善,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建成“风光氢储”配套氢储能规模80-100万千瓦,支撑新增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0吉瓦以上,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7-9万吨/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25座;打造冷链物流车、叉车、山区矿车等多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集群,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5000辆,对外生产销售规模达到1万辆;引进或培育2—3家国内氢能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领先企业,助力我市及全省氢能产业发展。至2030年底,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远期(2031—2035年):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可再生氢储能示范高地、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高地、氢基绿色工业示范高地,氢能装备生产制造高效集聚,建成“中原氢谷”产业生态圈。至2035年底,氢储能建设规模达4-5吉瓦,支撑我省豫北、豫中乃至华北-华中地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00吉瓦,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40-50万吨/年,建成加氢站60-80座,我市各类运营车辆基本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宜替则替”,并具备面向全省乃至全国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多品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能力,孵化一批品类齐全、特色鲜明的“专精特新”氢能企业,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
四、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
(一)打造价值融通应用链
近期(2022—2025年):以重点场景为抓手,燃料电池汽车、氢储能/发电示范应用协同推进,提高下游市场消纳能力。
远期(2026—2035年):以供给扩大需求,利用规模化氢储能应用打造区域氢能“蓄水池”,不断拓展应用领域。
(二)打造稳定高效供应链
近期(2022—2025年):应用牵引供给,围绕重点场景,建设清洁高效区域氢能供应链。
中远期(2026—2035年):利用区域氢能枢纽供给规模效应,加强氢气规模化调度,打造供应链网络。
(三)构建核心优势产业链
近期(2022—2025年):以加氢和燃料电池装备制造为重点,联动储氢材料差异化优势,抢占省内氢能装备制造先机。
中远期(2026—2035年):贯通氢能装备产业全链条,探索装备“智造”新模式,打造区域氢能装备制造基地。
(四)搭建综合智慧服务链
近期(2022—2025年):搭建资源要素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完善氢能配套服务体系。
中远期(2026—2035年):持续完善我市氢能检测体系,同步推动市场化运营服务市场建设。
(五)建设先行实效制度链
近期(2022—2025年):开展氢能产业政策及标准体系的建设,完善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环境。
中远期(2026—2035年):搭建市场监管体系,出台协同示范运行规范,探索市场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