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其中提到:
推广低碳新能源运输工具。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宜油则油”原则,推进公交、出租(含巡游、网约)、旅游、货运等交通行业车辆“油换电”。“十四五”时期市属公交车(山区线路及应急保障车辆除外)、巡游出租车(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除外)实现100%新能源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物流配送车辆(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100%为新能源汽车,推进水运游船行业新增及更新船舶全部为新能源船舶。推动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公务用车,区级公务用车,国有企业用车新能源化。引导小客车进一步向新能源车发展,鼓励存量小客车“油换电”。加快促进新能源智能汽车技术提升和成本下降,满足各场景应用需求。按照共享充电设施理念,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满足不同区域、不同车型、不同阶段的新能源车能源补给需求,为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提供基础保障。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增加新能源车充换电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