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可靠性。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储能设施, 试点建设氢储能和蓄冷蓄热储能等项目,建成一批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 到 2025 年,电力精准负荷响应能力扩大到千万千瓦级,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的 5% 。
推广氢能等新能源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应用,到2025年规划建设加氢站近50座。探索应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用好全省工业副产氢等资源,探索开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
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氢能、储能、 节能减排等领域,重点突破光伏组件、燃气轮机、深远海风电、氢能 制储运、电化学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依 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转化应用。
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全力支持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能源装备产业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从单纯设备制造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发挥我省光伏产业链齐全优势,补齐风电产业链短板。推动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新型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构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及储能再利用产业链。强化氢能产业链上游制氢优势,培育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延伸发展氢能储运及加注产业。
实施一批工程项目。打造一批“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支持舟山建设清洁能源绿色转换枢纽,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基础较好的片区建设近零碳/零碳排放工程。围绕核电基地建设近零碳未来城(园)。探索建设一批兼具天然气、储能、氢能、快速充换电等功能的综合站点。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研发电、热、冷、储、氢等多能流运行的区域能源管理系统,推动大规模高效储能、氢能燃料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智慧综合能源服务。探索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 + 海洋能 + 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
积极开展氢能利用、储 能、能效、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