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到2025年,累计建成加氢站50站,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
涉及具体氢能方面内容,整理如下:
1 特色化发展新能源商用车及专用车。加快引进优质新能源 商用车企业,盘活省内商用车产能。优先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结 合物流运输低碳转型要求,积极发展换电、氢能和甲醇动力新能源重卡。推动专用车产业特色化发展,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专用 车生产企业,加快冷链物流车、市政用车、自卸车等产品新能源 化。
2 壮大新能源汽车特色基地。做大做强杭州、宁波、温州、 湖州等地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在 — 6 —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地,以“整车智造+场景示范”带动产 业发展,打造智能汽车特色基地。加快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 区(点)建设,打造一批氢能汽车特色基地。
3 推动跨区域协同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集 群建设,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加强头部企业协作 和整零协同,形成产业链发展合力。协同打造共性技术联合攻关 平台、投融资平台、检测试验基地等,实现制度、标准、成果互 认。提升长三角充换电、加氢、智慧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 平,共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
4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 8 万个以上、自 用充电桩 35 万个以上、加氢站 50 站。
5 推动各领域推广和示范应用。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 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不低于 80%,公务用车除特殊场景外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 100%,支持新能源汽车在环卫、邮政、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创 建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推进环杭州湾和义甬舟两 条“氢走廊”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园区,到 2025 年,全省在 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 5000 辆。
6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节能 降碳效果明显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鼓励 各地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运行效率相挂钩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加氢站运营奖补政策。
7 强化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将新能 源汽车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特别重大或列入省市县长项 目工程的引领性项目可申请支用预留用地计划指标。鼓励重点地 区建设用地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倾斜,将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优 先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重大项目、示范工程。做好充换电设施、 加氢站建设用地保障和规划用地审批工作。
8 加强统筹推进。调整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联席会 议制度,明确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优化成员单位组成,结合工作需要设立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专项工作组, 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各项工作。
9 加强标准引领。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技术标准体系, 推进地方标准、企业团体标准制定,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 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探索建立智能汽 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在产品准入、产品 测试、示范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实施、可推广的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