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前下达各省(区、市、兵团)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其中包括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根据《通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度奖励资金共114219万元,其中北京29786万元,天津1583万元,河北17164万元,内蒙古1519万元,上海30366万元,浙江884万元,安徽262万元,山东1205万元,河南23763万元,广东7687万元。
具体分配详情如下:
《通知》提出,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从地区来看,奖励资金超过1亿元的包括上海、北京、河南郑州和河北唐山。
此外,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2024年度预拨1108118万元。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