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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来源:中国氢能与燃料电池网 浏览数:83
近日,延安石油化工厂制氢站电解槽购置招标公告公布。据悉,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项目名称为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
近日,延安石油化工厂制氢站电解槽购置招标公告公布。
据悉,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项目名称为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范围: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前期市场调研、丽江高原山区的特点、未来公司运营的考虑及续航的需求,拟采购20辆氢能源客车,同时考虑丽江氢能规模化示范应用要求、本项目后续服务的连续性及保障性。
中标方同时提供下列配套服务:
(1)中标企业需在丽江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并由在丽法人企业对中标氢能大巴车辆型号标准进行公告。
(2)投标企业中标后,在签订氢能大巴采购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氢燃料电池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生产线投资协议。
(3)中标企业应入驻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投资建成年产不少于5000台/套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组装生产线。
(4)中标企业需同步引进生产膜电极、双极板、催化剂等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以及储氢新材料、储能装备、绿氢制造设备等氢能相关装备制造项目生产线。
全文如下:
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53A01024001044C1),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丽江市氢能源客车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前期市场调研、丽江高原山区的特点、未来公司运营的考虑及续航的需求,拟采购20辆氢能源客车,同时考虑丽江氢能规模化示范应用要求、本项目后续服务的连续性及保障性,中标方同时提供下列配套服务:
(1)中标企业需在丽江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并由在丽法人企业对中标氢能大巴车辆型号标准进行公告。
(2)投标企业中标后,在签订氢能大巴采购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氢燃料电池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生产线投资协议。
(3)中标企业应入驻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投资建成年产不少于5000台/套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组装生产线。
(4)中标企业需同步引进生产膜电极、双极板、催化剂等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以及储氢新材料、储能装备、绿氢制造设备等氢能相关装备制造项目生产线。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0万元/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包含投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伴随的服务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落户上牌费、公告费、增值税和相关税费、售后服务及产品费用及本项目采购范围涉及四项配套服务所需费用。本次采购数量预计20辆,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4交货期:分批次供货,第一批次采购10辆,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45日历天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上门完成专业安装调试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落户工作,一次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完整配套资料。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企业或无须审计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相应情况说明。)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
(2)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名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被移出的除外);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
3.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獲取招標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流程如下:【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 (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①线上获取:投标人可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登记并交费后在网上獲取招標文件(word版)及其他资料,代理机构对线上登记成功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备注:a.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zbw.com/)查看“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b.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0871-65388167、0871-65376713
②线下获取:投标人应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登记并交费后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若未能按上述规定獲取招標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三开标厅。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ynzb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路205号
联系人:马骅
电话:0888-51630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宇、张妮娜、冯强
电话:0871-65314655
电子邮件:807953651@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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