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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建/中船/国家电投三个大型绿氢项目进行招标!

2024-08-20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浏览数:107

近日,中能建、中船风电、吉电股份分别有三个绿氢项目进入招标程序。中能建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EPC总承包工

近日,中能建、中船风电、吉电股份分别有三个绿氢项目进入招标程序。

中能建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显示,这一项目规模为建设2600吨/年氢气,副产19820吨/年液氧,配套新建44.15MW/56.97MWp光伏新能源发电站、一座35kV降压站及通过1回35kV并网线路接入220kV鹿泉变35kV侧,线路长度约9.1km,并配置有5.5MW/11MWh电化学储能。将之前由鹿泉变引接的一回10kV线路进行改造,作为本项目的备用电源。

中能建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项目涵盖电解水制氢、综合加能站以及风电光伏等,并致力于推动氢能研究院的组建与运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

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初步设计采购公告显示,风电场位于科尔沁左翼后旗境内,制氢制甲醇站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内面积550亩,风电场至制氢制甲醇站距离约10km。本项目拟建500MW风力发电系统+75MW/150MWh电化学储能+38台2000m3/h电解槽+28万t/年甲醇合成系统,配套相应储罐系统。本项目为并网型风电制氢项目,风电场建设220kV升压站一回220kV线路至制氢制甲醇220kV总降站,制氢制甲醇220kV总降站一回220kV出线至国网220kV变电站。

吉电股份-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初步勘测服务询价采购也列入日程。在之前发布过的项目信息显示,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55665.12万元,在吉林省四平梨树县,建设一套20万吨级生物质气化制取甲醇装置,安装40台1000Nm3/h碱液制氢+16台200Nm3/h PEM制氢设备,合计制氢能力43200Nm3/h。项目计划2024年11月开工。

原文如下:

中能建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能建石家庄鹿泉区光伏制氢及氢能配套产业项目已取得备案,项目建设单位为能建绿氢(石家庄)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融资8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建设2600吨/年氢气,副产19820吨/年液氧,配套新建44.15MW/56.97MWp光伏新能源发电站、一座35kV降压站及通过1回35kV并网线路接入220kV鹿泉变35kV侧,线路长度约9.1km,并配置有5.5MW/11MWh电化学储能。将之前由鹿泉变引接的一回10kV线路进行改造,作为本项目的备用电源。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8个月。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以光伏制氢模式为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完整的地质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采购、监造检测、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质保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土工试验、建设用地预审、办理林草手续、节地专篇等),工程应达到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对项目的整体要求,在技术上应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在实施上应具有经济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充分借鉴全球同类项目成功经验,保证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达到投建营一体化预期效果,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国际绿色认证的要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5kV降压站;

2)44.15MW/56.97MWp光伏电站及场内集电线路;

3)5.5MW/11MWh储能;

4)35kV供电线路(线路长度约9.1km);

5)制氢站及氢气、液氧充装区;

6)为实现项目整体功能所需的其它所有配套设施;

7)创优目标:确保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或其他省部级优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当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5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说明。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国内已竣工的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的业绩,并同时具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制氢站(含火电厂制氢装置)设计或建设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或合同附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竣工证明、业主证明等甲方盖章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安全B证,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工程名称、时间及单位名称)。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光伏项目的设计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安全C证,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9 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9.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3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3.10 其他特殊要求:

3.10.1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竣工证明、业主证明等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3.10.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竣工证明、业主证明等甲方盖章证明材料,用户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10.3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11 注意事项:

3.11.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11.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11.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11.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11.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11.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11.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00秒---2024年8月22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初步设计

1.2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1.3合同签约单位:中船风电(通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风电场位于科尔沁左翼后旗境内,制氢制甲醇站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内面积550亩,风电场至制氢制甲醇站距离约10km。本项目拟建500MW风力发电系统+75MW/150MWh电化学储能+38台2000m?/h电解槽+28万t/年甲醇合成系统,配套相应储罐系统。本项目为并网型风电制氢项目,风电场建设220kV升压站一回220kV线路至制氢制甲醇220kV总降站,制氢制甲醇220kV总降站一回220kV出线至国网22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为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初步设计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编制风电制氢制甲醇项目(化工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项目(化工部分)初步设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2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署日至业主组织评审通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3)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绿氢耦合化工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列明业绩清单);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5)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至少担任过1个10万吨/年及以上制氢制甲醇或制氢制氨项目设计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提供近一年内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6)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评审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7日8:30至2024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报名方式:登录中船风电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完成供应商注册后报名(供应商类别选择服务类,服务内容选择勘察设计),且需同步在中船物资平台(http://ebuy.csemc.com/)上完成线上注册,方算报名成功。

报名后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确认报名成功,过期不予受理。注册需提供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登录中船风电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线上获取标书(点击审批通过的项目,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填写相应内容并提交,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4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北京时间),纸质版于该时间前寄出,电子版于该时间前上传至中船风电和中船物资平台。

5.2谈判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中船风电采购平台

(http://61.181.241.97:8081/)和中船物资平台(http://ebuy.csemc.com/)。纸质版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电子版递交至中船风电采购平台和中船物资采购平台。纸质版需于谈判时间寄出,电子版于谈判时间前完成上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及中船物资平台3个平台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

联系人:陈华

电话:13426238284

电子邮箱:chenh@csscwindpower.com.cn

2024年8月16日


吉电股份-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初步勘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0260342

二、采购单名称:吉电股份-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初步勘测服务询价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908:20

四、报价有效期:2024-11-17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刘子琛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543186896

九、询价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平台子商务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十三、其他要求:无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十四、报名须知: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询价-可参与项目)参与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采购文件参与报名和获取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进入采购项目在”询价/谈判/单一来源-可参与项目(点参与项目)-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可参看采购公告、如设置标书费则微信在线支付后查看采购文件及报价、如未设置标书费则可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及报价。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转1或400-810-7799转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3、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网页端进行报价。登录主网站后-点击询价/谈判/单一来源-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3.2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报价文件。

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报价将被拒绝。3.4提交报价需使用数智签APP扫码签章。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cpeinet.com.cn)为推广平台链接,无法进行报名及参与,所展示信息仅供参考。报名参与及相关公告均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的公告正文为准。

发布日期·2024-08-15


阅读上文 >> 氢能每日报,纵览氢能天下事【2024年8月19日】
阅读下文 >> 包头市、中广核、中远包钢和氢蓝时代启动氢能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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