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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来源:氢能汇 浏览数:58
10月9日,湖北经信厅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10月9日,湖北经信厅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力争到2027年,以武汉为核心的湖北氢能产业布局初步成型,打造以电解槽、燃料电池等为核心的全国氢能装备中心,成为全国重要氢能枢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形成氢能应用推广示范。
产业规模倍增。全省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氢气产值达到300亿元,氢能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400亿元。力争氢能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引进10家以上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100家氢能产业重点企业。
创新能力跃升。创建6个省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平台,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电解槽、氢储能等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氢燃料电池及汽车研发与应用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形成10项以上国家示范产业标准和规范。
氢能应用广泛。落地一批绿氢制备项目,形成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供应体系,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150万吨/年。全面扩大氢能在交通、工业及储能发电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突破7000辆,燃料电池船舶、航空器推广应用全国领先。
同时指出:
拓展交通运输领域示范应用。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和省级重点项目优先采购氢能源装备;积极探索氢能汽车在城市物流、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场景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支持武汉、襄阳、宜昌、鄂州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干线物流示范线;对省内高速公路行驶的安装使用楚道ETC装备的氢能车辆,省级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全返补贴支持。支持在旅游观光、江上执法等领域开展氢能动力船舶、航空器等应用示范。对于参与示范项目的氢能源车辆、船舶等装备,按不超过购置费用的20%予以补助,每个示范项目省级支持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所在市州政府参照国家或省级奖补政策,按照1:1给予购置奖励。
落实氢能产业“三链”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省直部门横向协同和省市县上下联动。设立10亿元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覆盖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励支持氢能龙头企业利用“湖北统一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开展氢能交易。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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