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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30号建议的答复

2024-10-14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数:7

10月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30号建议的答复。在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打造关键示范场景,并逐步向纯市场化

10月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30号建议的答复。在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打造关键示范场景,并逐步向纯市场化过渡中答复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一)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夯实产业基础。一是会同科技厅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氢能产业亟需攻关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制定氢能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二是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浙江大学、白马湖实验室等重点高校和—2—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联合上下游创新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三是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聚焦氢能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扩大企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完善产业生态。一是注重项目招引。围绕打造“长三角氢走廊”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地,抓好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加大项目的招引力度。二是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建立安全高效的氢能储运系统,满足省内及周边地区的氢能需求。重点支持嘉兴等区域的重点项目,积极布局氢能产业,形成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

(三)以先导区培育为支撑,打造产业集群。一是支持嘉兴港区培育创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嘉兴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形成制、储、运、研、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支持湖州长兴培育创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湖州长兴围绕以储能与氢能产业,打造具有长三角影响力的储能创新样板地和氢能产业新高地。三是推动集群化发展。依托先导区的创建培育,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推动氢能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具体原文如下:

贾璐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两手抓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及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建议》(闭30号)收悉。该建议对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开展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研究并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细化减碳目标和考核办法,加快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能源安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工作,高位谋划部署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三年行动,并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列入本届政府“十项重点工程”之一。氢能是用能终端在21世纪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重要途径。为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氢能产业发展,我省陆续出台了《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明确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和政策,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及加氢站建设。下一步,我省还将出台《浙江省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产业政策体系。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做好政策承接和制定细化配套政策。

2

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打造关键示范场景,并逐步向纯市场化过渡。

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制氢、储运、加产业链条。2023 年全省拥有氢能规上工业企业59家,氢能规上工业总产值105.5亿元,同比增长5.3%;规上工业增加值22.5亿元,同比增长8.4%.氢、燃料电池整车。一是依托 G92(环杭州湾高速),以嘉兴、杭州、绍兴、宁波为重点,加强与上海、江苏衔接,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依托G15(甬金高速),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二是支持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嘉善县、长兴县等7个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加快基础施建设、全产业链培育、多元化场景探索。下一步工作,(一)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夯实产业基础。一是会同科技厅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氢能产业亟需攻关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制定氢能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二是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浙江大学、白马湖实验室等重点高校和—2—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联合上下游创新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三是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聚焦氢能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扩大企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完善产业生态。一是注重项目招引。围绕打造“长三角氢走廊”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地,抓好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加大项目的招引力度。二是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大力扶持重点企业,建立安全高效的氢能储运系统,满足省内及周边地区的氢能需求。重点支持嘉兴等区域的重点项目,积极布局氢能产业,形成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三)以先导区培育为支撑,打造产业集群。一是支持嘉兴港区培育创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嘉兴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形成制、储、运、研、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支持湖州长兴培育创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湖州长兴围绕以储能与氢能产业,打造具有长三角影响力的储能创新样板地和氢能产业新高地。三是推动集群化发展。依托先导区的创建培育,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推动氢能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3

引进培养科技专业人才,加强能源科技企业创新活力。

  近年来,我省以“大人才观”广开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之路,大力实施顶尖人才等重点人才计划,面向重要产业和科学技术领域,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引才制度型开放,在人才“引留用”链条中增加前置环节,为重点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来浙工作对接和生活服务等周转平台,先引后留、精准引才。同时,依托中欧人才交流与创新合作中心“国字号”平台、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等,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招引,广聚天下英才。

4

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投资力度。

近年来,我省围绕科技成果产出、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服务生态等方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同环节间高效协同,推出“安心屋”单列管理范式、技术交易“淘宝网”等全国首创的政策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以需求为牵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助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在产业基金支持方面,我省已组建国资创新基金、科创母基金、“专精特新”母基金,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不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和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支持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的科技创新项目,强化央行再贷款、再贴现和“浙科贷”等政策工具支持,对科技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

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和氢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https://fzggw.zj.gov.cn/),了解氢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新能源处  陈云中;联系电话:0571-8705269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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