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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来源:雪人股份 浏览数:178
11月21号晚间,雪人股份发布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人股份)与日本日本株式会社水素パワー(简称氢动力公司)在福州
11月21号晚间,雪人股份发布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人股份”)与日本日本株式会社水素パワー(简称“氢动力公司”)在福州签署了《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委托开发合同》,基于雪人股份与氢动力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加速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堆的产业化与商业化,公司将委托氢动力公司开发用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本合同为委托开发合同,本次合同涉及的金额为1.88亿元。
根据公告,雪人股份提出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中使用的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的要求规格,氢动力公司按要求开发金属极板燃料电池电堆,开发成果由雪人股份接收并进行验收。
全球氢能了解到,此前11月16日,雪人股份发布公告称与日本氢动力公司签约,双方将在氢燃料电池电堆技术研发、产业化、市场推广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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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表示,氢能源领域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自2015 年起涉及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与核心零部件(空气压缩机与氢气循环泵)的研发与制造业务。2021年度,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力度发展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相关业务。电堆是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的核心零部件,对燃料电池系统的性能与成本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公司进行燃料电池电堆技术研发,是为了推进燃料电池电堆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氢燃料电池系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组建了国际化的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团队,多款产品已取得国家公告认证,并且已有产品投入市场验证,具备开展燃料电池电堆技术研发合作的基础。中国氢燃料电池行业还处于初期,国家已公布5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以奖代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市场应用推广,行业内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但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尚未稳定,业内企业普遍未达到规模经济效益阶段。
本次合同为委托开发合同,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归属双方共同所有,因本合同而发生的研发支出预计符合会计准则上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研究开发期间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本次合同支付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根据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对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的影响可控。开发合同顺利完成后,预计将对公司氢能源业务开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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